(株) Nimble Neuron為指導創作者在使用本公司遊戲相關內容進行創作活動時遵守必要規範,特制定本IP使用政策。
1. 目的
- Nimble Neuron IP (Intellectual Property)包括但不限於公司所擁有的遊戲世界觀、故事、角色、圖像素材、背景音樂、影片等所有著作權內容。
- 公司鼓勵並支持創作者自由且富有創意的活動,特提供FanKit。創作者可以在遵循本政策的情況下,以非獨占性及有限方式使用該FanKit。
2. 基本使用原則
使用Nimble Neuron IP進行的二次創作,必須包含創作者獨立的創意,僅進行簡單加工或複製的內容將不被允許。
2.1 創作標準
- 直接使用FanKit素材或對其進行色彩調整、添加濾鏡、更換版面等簡單處理,不被認定為創作。
- 單純排列FanKit素材或更換背景的形式,不被認定為創作。
- 創作必須體現創作者的獨立詮釋與表達,而非單純複製、重組或拼接。
2.2 禁止行為
以下行為一律禁止,若有違反,公司可在無事前通知的情況下,採取下架、終止流通、追究法律責任等措施:
- 有損本公司或其遊戲形象;
- 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肖像權或個人資訊等;
- 含有歧視、貶低、仇恨等言論(包括但不限於宗教、種族、性別等);
- 包含淫亂、挑逗性或引發性羞辱情緒的內容;
- 暴力或令人不適的內容;
- 可能被誤認為是官方發布的內容;
- 擅自使用或冒充官方Logo、名稱、UI等;
- 製作或販售與官方周邊相同或高度相似的仿冒或未授權複製品;
- 基於二創模型數據(2D/3D)進行販售或傳播;
- 其他經公司判斷認為不適當之情形。
3. 收益化活動的許可範圍
3.1 被視為非商業收益活動行為的示例
以下基於公司智慧財產權(IP)的收益活動,視為非商業用途,使用時無需公司事先授權。
- 在免費平台(如Youtube等)上傳影片所產生的廣告收益;
- 在任何人均可觀看的實況平台(如Twitch)所獲得的基本平台收入;
- 在個人部落格發布內容所產生的廣告收入;
- 粉絲或觀眾自願性贊助行為;
- 其他經本公司判斷為無需限制的非商業性質收益。
3.2 各平台收益條件
1) 實況平台
- Twitch等實況平台的基本收益(廣告、訂閱、贊助)
- 可以使用IP製作訂閱表情等數位內容,作該平台的盈利內容。
- 但,禁止透過第三方平台販售上述數位表情(訂閱表情),或製作、分發實體。
2) 影片平台
- 可以透過YouTube等影片平台廣告或觀眾自願性斗內獲得收益;
- 原樣使用影片縮圖、剪輯影片、評價內容等IP內容時,僅限非商業目的使用。
3) 部落格類平台
- 在啟用廣告功能的部落格(如Google AdSense)發布基於本公司IP內容所得廣告收益,視為非商業用途。
4) 虛擬現實平台(如VRChat)
- 使用本公司IP在如VRChat等平台製作虛擬角色、世界或進行展示等,視為非商業性質的創作行為,可以進行分享或展示;
- 基於IP製作虛擬形象或地圖,不得透過第三方平台販售或分發,亦不屬於非商業收益。
5) 其他平台
- 其他未特別列明的平台,需在使用前先行諮詢公司是否允許使用IP內容。
3.3 第三方平台販售的許可標準
符合以下條件時,允許透過第三方平台販售基於本公司IP的二次創作作品,年總販售額不得超過2,000萬韓元。
- 販售平台不強制要求營業登記(如部分個人市集類平台);
- 僅限使用平台提供的簡易支付方式,不得使用企業專用支付與統一發票系統;
- 以下創作物無論販售規模,均需取得公司事前書面同意:
- 包含但不限於手辦、黏土人、硅膠模型等立體造型產品;
- 其他被公司認為高附加值商業行為的作品類型。
3.4 收益化限制行為
明確禁止以下商業性或不當收益行為。
- 使用Nimble Neuron IP為第三方品牌進行宣傳或接受商業贊助;
- 在必須營業登記的平台進行販售;
- 其他被公司認定為不當或過度商業化的收益行為。
4. 獨立創作計劃 (ICP, Independent Creation Program)
若希望基於本公司IP開展商業性質的獨立創作項目,須透過以下流程參與獨立創作計劃(ICP):
4.1 申請與審核
- 須向公司提交項目概要(如小說、網路漫畫、遊戲等),並取得事前同意;
- 下列情況不予批准:
- 含有過度暴力或色情內容;
- 歪曲或破壞遊戲核心設定;
- 可能嚴重損害本公司IP價值;
- 其他公司認為不適當之情形。
4.2 使用規範及許可範圍
- 經批准後,公司將另行提供詳細之許可與禁用標準;
- 允許基於世界觀、角色設定、技能機制等元素進行創作;
- 禁止使用官方資源或表達,使人誤認為是官方作品;
- 原則上禁止使用公司Logo或官方名稱,特殊情況可協商後部分許可。
4.3 收益與披露義務
- 經ICP批准的創作物可獲取年收入超過2,000萬韓元;
- 年收入超過2億韓元者,須另行與本公司簽訂授權合約;
- 如透過出版商、工作室等商業渠道發行作品,必須明確標註以下文字:
- 「本作品為根據《永恆輪迴》獨立創作計劃(ICP)製作的二次創作內容。與Nimble Neuron的官方立場或支持無直接關聯。」
5. 糾紛責任與賠償
- 如使用者因其行為與第三方或他人發生糾紛,本公司將不予介入,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 若因使用者行為對公司造成損害或使公司承擔應對成本,該用戶應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本《Nimble Neuron IP使用政策》自2025年8月14日起施行。
本政策將代替之前的IP使用政策。